(1)产生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,可使用I级生物安全柜。
(2)处理感性材料,应使用II级生物安全柜;
(3)处理化学致癌剂、放射性物质和挥发性溶媒,应使用Ⅱ-B级生物安全柜。
2、高温高压灭菌消毒柜。
3、洗眼器,必要时应设置应急喷淋装置。 超净工作台不属于生物安全柜,不能用于生物安全操作。
BLS-2实验室是用于初步的生物安全实验,国标明确了相应要求。建立BLS-2实验室应根据国标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建设目标,建立的实验室应该是安全的、经济的实验室。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54号 火炬大厦1203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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