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服热线:400-6707-027

武汉食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样品采集及处理要求

2019-11-13 14:14:50浏览:5074 评论:0 来源:易企互赢   
核心摘要:1.所采集的检验样品一定要具有代表性,采样时应首先对该批食品原料、加工、运输、贮藏方法条件、周围环境卫生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,检查是否有污染源存在。2.根据食品的种类及数量,采样数量及方法应按标准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。3.采样应注意无菌操作,容器必须灭菌,避免环境中微生物污染,容器不得使用煤酚皂溶液,用新洁尔
 1.所采集的检验样品一定要具有代表性,采样时应首先对该批食品原料、加工、运输、贮藏方法条件、周围环境卫生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,检查是否有污染源存在。

2.根据食品的种类及数量,采样数量及方法应按标准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。

3.采样应注意无菌操作,容器必须灭菌,避免环境中微生物污染,容器不得使用煤酚皂溶液,用新洁尔灭、酒精等消毒药物灭菌,更不能含有此类消毒药物或抗生素类药物,以避免杀死样品中的微生物,所用剪、刀、匙用具也需灭菌方可应用。

4.样品采集后应立即送往检验室进行检验,送检过程中一般不超过3h,如,路程较远,可保存在1~5℃环境中,如需冷冻者,则在冻存状态下送检。

5.检验室收到样品后,进行登记(样品名称、送检单位、数量、日期、编号等),观察样品的外观,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拒绝检验:

(1)样品经过特殊高压、煮沸或其他方法杀菌者,失去代表原食品检验意义者;

(2)瓶、袋装食品已启开者,熟肉及其制品、熟禽等食品已折碎不完整者,即失去原食品形状者(食物中毒样品除外);

(3)按规定采样数量不足者;

对送检符合要求的样品,检验室收到后,应立即进行检验,如果条件不具备,应置4℃冰箱存放,及时准备创造条件,然后进行检验。

6.样品检验时,根据其不同性状,进行适当处理。

(1)液体样品接种时,应充分混合均匀,按量吸取进行接种。

(2)固体样品,用灭菌刀、剪取其不同部位共25g,置于225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溶液中,用均质器搅碎混匀后,按量吸取接种。

(3)瓶、袋装食品应用灭菌操作启开,根据性状选择上述方法处理后接种。

联系人:朱经理
手机:13100701236
邮箱:389379079@qq.课母
QQ:389379079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54号火炬大厦1409室
(责任编辑:小编)
下一篇:

护航粤商稳经营 守护资产安如山

上一篇:

武汉食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培养基制备要求

  • 信息二维码

    手机看新闻

  • 分享到
打赏
免责声明
• 
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,请读者仅做参考,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、触犯法律的内容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,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 993918953@qq.com
 
0相关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