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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实验室防火注意事项!

2019-12-24 11:26:04浏览:6880 评论:0 来源:易企互赢   
核心摘要:1.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,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,指定专人管理,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,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。2.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、易爆物品(如氢气、氮气、氧气等)必须与火源、电源保持一定距离,不得随意堆放。使用和储存易燃、易爆物品的实验室,严禁烟火。  3.不得乱接乱拉
 1.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,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,指定专人管理,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,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。

2.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、易爆物品(如氢气、氮气、氧气等)必须与火源、电源保持一定距离,不得随意堆放。使用和储存易燃、易爆物品的实验室,严禁烟火。

 

  3.不得乱接乱拉电线,不得超负荷用电,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,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;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。

 

  4.电器设备和线路、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,保持完好状态,发现可能引起火花、短路、发热和绝缘破损、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。电加热器、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。

 

  5.使用电烙铁,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,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,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。

 

  6.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,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 源、明火,要有防晒措施,禁止碰撞与敲击,保持油漆标志完好,专瓶专用。使用的可燃性气瓶,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,用管道通入室内, 氢、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,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。所有钢瓶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,以防倾倒。

 

  7.实验室内未经批准、备案,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,以免超出用电负荷。还有就是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,保证消防通畅通。

 

 

  还有就是温馨提示: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要保持镇定,确定发生事故类型,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,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设备管理处报告。

 

  1.应急措施注意事项:

 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:①事故地点;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;③你的姓名、位置及联系电话。

 

  2.发生紧急事故时,应以下列优先次序处置:①保护人身安全,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;②保护公共财产;③保存学术资料。

 

  3.重要电话号码:

  ①火警电话:119;②匪警电话:110;③医疗急救:120。

武汉科诚博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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